今年来,武定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县党委实施办法,明确职责定位逐级压实责任,切实抓好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
强化责任落实,压实“两个责任”。制定下发《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武定县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监督检查责任分解的通知》等制度,县委主要领导和纪委书记与4个县级班子、11个乡镇、63个县级部门和派出纪工委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6项领导班子集体责任、8项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责任、4项领导班子成员责任三个层面的责任清单,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夯实责任。
严格落细落实,严防“四风”反弹。出台《武定县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问题“回头看”实施方案》。紧盯春节、中秋、国庆等关键时间节点和县、乡“两会”重大时间节点,先后成立明察暗访组37个、专项纪律检查组26个,累计检查376个部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醒、坚决纠正并及时曝光。点名道姓公开曝光19起21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件3人,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坚持挺纪在前,强化日常监管。下发《关于进一步明确会议纪律监督责任的通知》,明确办会单位、部门会议纪律监督的主体责任和媒体监督责任。对违反会议纪律的2名干部进行问责,2个单位6名干部在全县通报。制定下发《关于认真做好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党员干部开展提醒函询和诫勉谈话工作的通知》,2016年共开展责任主体提醒谈话465人、组织提醒谈话15人、函询谈话8人、诫勉谈话11人,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依纪依法办案,零容忍惩治腐败。层层签订《纪律审查安全工作责任书》66份,把纪律审查安全工作具体到事,落实到岗,责任到人。制定《武定县纪检监察机关实行纪检监察室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总承包”办法(试行)》,由3个纪检监察室对全县纪律审查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坚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的要求,既坚决查办领导干部违规违纪违法案件,又严肃查办发生在基层、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2016年,受理群众来信来访56件,办结56件,挽回经济损失93.5万元。(申玲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