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安:紧盯“微权力” 严查“微腐败”

发布时间:2016-12-11 08:19:37   来源:楚雄州纪委

今年以来,姚安县纪委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决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紧盯“微权力”,严查“微腐败”。

直面问题抓根源,主动出击挖线索。开展深挖纪律审查情况排名靠后的原因根源剖析,县纪委各相关室(纪工委)、各乡镇纪委及县级部门纪委(纪检组)人员深入讨论、深刻反思,列举具体表现,列出问题清单,深剖问题根源,明确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做到直逼问题强措施,集中精力补短板。同时,加强纪委与公、检、法和审计的信息沟通和协作配合,主动获取问题线索,形成合力。目前,6个乡镇纪委查处“ 微腐败”问题7件7人,公、检、法移送问题线索6件11人。

保持高压态势,突出审查重点。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重点严查“五类事”、紧盯“两类人”。即严查“群众身边腐败”问题不收手的;敢向扶贫领域资金乱伸手的;利用职务便利插手工程项目的;对精准扶贫工作不作为的;“职级小但影响较大、金额小但性质恶劣、事情小但反映强烈”的“小官、小案、小事”。紧盯村“官”腐败、县乡机关及基层站所重要岗位人员,特别是管钱管物管项目的重要岗位人员作为监督重点。1至11月,全县共受理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信访举报5件,转乡镇纪委立案查处3件4人,移送司法机关1件1人,上缴违纪所得,诫勉谈话1件1人,正在办理1件。

强化通报曝光,保持警示震慑。坚持有案必查、有贪必肃,推行纪委监察局全员执纪审查、全员纠风制度,实行乡镇执纪审查协作区制度,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零容忍”。截止目前,该县纪委共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7件7人,涉及乡科级党员干部2人、基层党员、村干部5人;给予党纪处分7人,其中,给予党内警告处分4人,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人,给予留党察看两年处分1人,给予开除党籍处分1人。(朱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