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关:开列五张清单回访教育105名受处分人员

发布时间:2016-12-10 09:44:06   来源:昭通市纪委

为进一步强化纪律审查综合效应,大关县纪委监察局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既不断提升执纪审查能力,力求办成铁案,也注重对受处分人员的动态管理,及时掌握受处分人员的思想、工作和生活动态。

开列职责清单。明确县纪委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抽调人员组成工作组,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按照“辖区管理、分级负责”的思路,县纪委案件审理室牵头对受处分的科级干部、未设纪委(纪检组)的部门一般干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开展回访教育及申诉复查,乡(镇)、村受处分人员委托乡镇纪委、设纪委(纪检组)的对其所在部门受处分人员开展工作,对回访教育的范围、内容、方式方法及时间安排等都提出了明确要求。

开列效应清单。工作人员本着严肃认真的态度,通过直接找受处分人本人、深入到受处分人单位或走访其同事,详细了解受处分人的精神状态、现实表现和工作实绩,认真听取受处分人思想、工作、生活和改正错误的情况以及对组织的意见和要求,实事求是肯定其成绩和进步。对认识不到位、悲观失望,对处分不满不在乎、有抵触情绪的,认真做好疏通疏导工作,帮助分析原因,做到有的放矢,着力帮助受处分人解决思想、工作和生活上的实际问题。

开列业务清单。回访结束后,认真填写《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登记表》,回访情况向所在单位反馈,将所在单位对受处分人员的基本评价与受处分人见面,保证回访教育工作规范有序;把被回访人员的基本情况和单位对其思想和工作表现鉴定等材料收集齐全,装订成册,建立回访教育档案,为今后综合利用回访教育资料,对处分人员进行经常性教育、管理提供了基础。

开列申诉清单。坚持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监察机关处理不服政纪处分申诉办法》等规定开展工作,坚持首诉必办、有诉必答原则,规范申诉信件、申诉案件的办理程序,客观、公正审核和处理申诉案件,切实维护和保障党员、监察对象的申诉权利。同时,注重加强与申诉人沟通,耐心细致做好工作,坚持申诉的,既尊重本人意见,也使其受到教育,维护党政纪严肃性。 2016年1月因超计划生育被开除公职提出申诉1人,经大关县监察局复审、昭通市监察局复核维持原处分决定。

开列处理清单。坚持审复分离,承办人受理申诉件后认为案件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凿,量纪处理恰当的,通过找申诉人谈话帮助其正确认识自己的错误和组织处理的依据,减少不必要的申诉。在办理过程中既积极取得上级的指导和支持,也注重和其他县区的协调沟通,同时对下级纪律审查中出现的问题予以指导,提供业务上的帮助。

截止目前,大关县已对十八大以来受处分人员105人进行了回访,其中开除党籍、开除公职39人,已离退休3人,调离县内2人,死亡1人,对其余60人通过实地走访、见面谈话、电话回访等方式,对其思想、工作等作了了解,其中科级干部11人,一般干部11人,事业人员10人,村党员干部28人,都能正确认识自己的错误,没有拒不接受回访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