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会泽县通过明确职责、齐抓共管、督促落实等举措,对全县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企业兼职问题进行清理整顿,摸清了情况,重申了纪律。
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及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常委、纪委书记任组长,副组长由县委办公室、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政府办公室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12家单位有关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共同履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做到事有人管,人有事做。
落实责任,齐抓共管。制定工作方案,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印发清理整顿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企业兼职问题工作实施方案,确定清理整顿人员范围,明确清理整顿重点、方法步骤和推进工作各时间节点,提出具体工作要求;营造氛围,明确要求各单位召开会议传达学习有关清理整顿文件和《实施方案》,就推进工作进行具体安排,并要求各负其责、各司其职,认真组织实施本单位清理整顿工作;全面核实,在核实工作中,由各单位采取电话联系、走访等形式,对本单位所有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在社会组织和企业兼职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确保核实工作不走过场,落到实处。
加强配合,督促落实。在清理整顿工作中,县纪委和县委组织部加强协调配合,互通情况,共享信息,切实解决清理整顿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不如实填报本人兼职情况的,不认真开展清理整顿工作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通过摸底排查,全县在职干部在社会组织兼职有65名,退(离)休干部在社会组织兼职有15名;在职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有46名。经查,以上兼职人员在兼职期间均未在社会组织、企业领取薪酬、奖金、津贴等报酬和获取其他额外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