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1至11月查处“小金库”问题10件11人

发布时间:2016-12-03 09:18:05   来源:保山市纪委

今年以来,昌宁县全力整治“小金库”问题,今年1至11月,共查处“小金库”问题10件11人。其中,科级领导2人,事业编制9人;给予党纪处分8人,政纪处分3人。

明确整治目标。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召开工作会议,对专项治理作出统一安排部署,制定下发《昌宁县“小金库”问题整治工作方案》,对整治的目标任务、重点内容、方法和步骤及相关要求进行明确,并对“小金库”的定义进行再次明确,即:凡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未列入本单位财务会计部门账内或未纳入预算管理,私存私放的各项资金均属“小金库”。

摸清问题底数。组织全县各级各部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形成问题清单,提出整改措施,限时整改。自查内容包括:是否存在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的行为;是否有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的行为;是否有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的现象;是否有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小金库”的行为;是否有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的行为;是否有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的行为;是否有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的行为。

重点抽查核实。县纪委会同县财政局、县审计局等多个部门组成重点抽查组,依据问题清单,按照“问题部门提、带着问题去、针对问题查、查清问题咎、盯着问题改”的要求,采取实地抽查账目、审阅文档资料、个别谈话调查等方式,对各乡镇、单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小金库”问题整治、党的十八大以来相关违纪案例查处等情况以及问题清单的内容开展重点抽查和核实,梳理出全县“小金库”问题清单,深入分析产生问题的根源,提出限时整改措施。

抓实信访处置。通过在县纪委监察局网站设立网络监督举报专区,在各乡镇、村(社区)设置举报信箱等方式,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及途径,认真受理广大干部群众、社会各界及新闻媒体的举报监督。同时,加强对“五级联动”平台的监管,督促各乡镇纪委进行查处;畅通12388网络举报系统,发现问题线索及时处置。(杨恩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