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唐,今早8:00我要到市教育局上廉政课堂,开我的车去,车钥匙在这里……” 今年8月景洪市正式启动公务用车改革以来,景洪市常委、市纪委书记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这是一次在城区办公务使用自己私车的场景。
为确保公车改革有序推进,景洪市委办、市政府办及时形成并下发《景洪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景洪市公务用车服务平台管理办法(试行)》及配套文件,先后成立公车改革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会,搭建公务用车服务平台,安排平台试运行专项经费50万元,至此,公车改革工作框架顺利搭建完成,并于9月15日前按照公车改革实施方案,对涉改公务用车按领导留用车辆、机要通信和应急车辆、执法执勤用、特种作业技术用车、调研用车等六类公务用车进行划分和分配。
“主任你好,我是市纪委的小王,我单位扶贫工作队(30人)将于9月12日上午8:30,从我单位出发到挂钩扶贫点勐养镇曼纳庄村委会各村小组开展‘回访’工作,除我单位公务车外,还需要从公车平台调1辆能跑山区的车辆,望尽快办理并回复。联系人,王怀斌。”每次与公车改革办对接时,市纪委工作人员认真编辑调车事由、人数、驶发地、目的地、车型、联系人等基本信息,发送到公车改革办负责人,再由该负责人将信息转到公车改革办调度员,最后由调度员按照公车服务平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实施调度。
据了解,景洪市公车服务平台车辆、调研用车、老干部用车核定为41辆,其中:省级核定保留22辆、县(市)级机要通信和应急车调配15辆、调研用车2辆、老干部专用车2辆。《景洪市公务用车服务平台管理办法(试行)》,对平台车辆适用范围、人员配置、车辆安排、派车流程、费用管理、车辆管理、平台调度员职责等一系列问题都有着详尽的说明,为公车改革真正落到实处,提供了运行依据。
公车改革的目的是节约开支,降低行政成本,建立节约型政府;通过社会化、市场化保障,合理有效的配置资源;推进作风改实、密切联系群众,党风廉洁建设向纵深发展,促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公车改革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具体要求,市纪委监察局将紧紧围绕建立景洪市新型公务用车制度和实现公车改革目的,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聚焦职责、强化监督,确保改革取得实效。”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如是说。
公车改革运行三个多月来,全市各级各单位部门、党员领导干部认真按照改革方案严格执行,市纪委监察局在认真落实公车改革,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认真履行专责监督,先后实施了对公车封存、公车标识喷涂、公车安排、公车平台运行情况等监督检查4次,截止目前,无一违反公车改革制度的情况发生。(李海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