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1至11月处置问题线索280件 约谈209人次

发布时间:2016-11-30 08:19:35   来源:保山市纪委

今年以来,昌宁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积极探索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紧盯“小问题”、管住“大多数”、严惩“极少数”,不断促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紧盯“小问题”。昌宁县纪委针对反映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一般性的问题线索,提出约谈函询建议,报纪律审查监督管理室专业汇总审核后,提交书记办公会或纪委常委会研究,确定具体的约谈函询方式。对这类问题线索的党员干部,及时“红红脸、出出汗”,切实收紧思想防线,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1至11月,组织廉政提醒谈话1614人次、约谈209人次,诫勉谈话13人次,通报批评18个单位37名干部职工,问责63人。

管住“大多数”。围绕“破纪”这一问题,从宣传教育入手,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在全县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十个一”党章党规党纪学习教育,加强先进典型宣传和反面警示教育。开展“清廉之风润茶乡”党章党规知识竞赛,全县69个队206名党员干部参加竞赛。组织11625名党员干部参加党章党规知识网络竞赛。向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发送廉政短信12806条。组织751名党员干部到县警示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116名党员干部到县法院接受庭审教育,组织4932名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促使党员干部知敬畏、明底线、守纪律,真正用纪律和规矩管住大多数。

严惩“极少数”。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调整充实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组成人员,重新明确协调小组、协调小组办公室及各成员单位的职责,提升协作效率,增强执纪审查合力。加大线索排查力度,反映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坚持月收集、季排查,并集中归口管理,严格按“四种形态”和“五类处置”方式处置,依纪依规开展纪律审查。1至11月份,受理信访举报85件,处置反映问题线索280件次,其中:谈话函询178件次,为上年全年总数的35.6倍,谈话函询率达到63.6%。立案52件,处分违纪人员60人,其中:轻处分39人,重处分21人,移送司法处理1件1人。(范艳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