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按照中央、省、州有关“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要求,从抓廉政教育入手,抓好权力梳理、风险点查找、制定防范措施,把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贯穿到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全过程,全市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依法清权确权,编制职权目录。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的要求,全面清理和规范单位、部门和岗位权力事项,逐项审核确定权力事项的类别、行使依据、责任主体,摸清职权底数,明确职权范围;对依法确定的职权进行分项梳理,编制《职权目录一览表》,明确职权名称、内容、行使主体和依据等,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明确每一项职权的办理主体、条件、程序、期限和监督方式,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目前,全市共梳理权力数2578个,评定权力风险等级数2578个,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1205个,制定相关工作制度541个。
查找廉政风险,评估风险等级。根据部门职能、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在前期推行的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行政行为监督的基础上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点。采取自己查找、群众评议、专家建议、案例分析和组织审定等方法,重点查找个人岗位在职能职责、权力行使、作风状况等方面的风险,单位、部门在决策议事、制度机制、工作流程等方面的风险;并根据该岗位(部门、单位)的权重,按照“高”、“中”、“低”三个等级进行评定。目前,全市共梳理内部机构数907个;查找内部机构风险点2109个;评定内部机构风险等级数2109个。共梳理个人岗位3977个;查找个人岗位风险点6741个;评定个人岗位风险等级数6741个。
明确防控责任,制定防控措施。按照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分级负责、分类防控的原则,明确各廉政风险点的防控负责人。依据法律法规、岗位职责、工作权限、廉政要求有关规定,结合《职权目录》《权力运行流程图》《廉政风险目录》制定针对性、可操作性强,廉政风险防控措施。目前,全市共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10777条。其中:内部机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2655条;个人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措施8122条。 (张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