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找你谈话,主要告知你在此次科级干部提拔考察过程中,在审核你个人申报事项时发现你隐瞒个人婚姻情况,根据党的干部任用规定,决定取消你的科级干部提拔任用资格并对你进行批评教育......”“我将认真反思,真心悔改,增强党纪党规的学习,我真诚接受党组织对我的处理决定和批评教育.....”这是昆明市呈贡区一起干部提拔考察过程中的谈话场景。
今年以来,呈贡区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坚持抓早抓小,严格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从严从实监督干部取得成效。
严格申报、实施动态管理。对全区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严格框定填报时间和人员范围,做到按时申报、应报尽报。2016年1月,组织全区419名科级领导干部(含改非干部)集中填报了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同时,兼顾日常及时报告,下发《关于转发上级组织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变化情况工作文件的通知》,督促和提醒领导干部主动将个人有关事项变化情况在30天内向组织报告。将报告内容及时录入信息管理系统,做到快速搜索和实时更新,实现了对领导干部申报个人事项的动态管理。
专项整治,注重抽查核查。根据中组部《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办法(实行)》及《呈贡区从严从实监督管理干部实施细则(试行)》《呈贡区新提任科级领导干部重要事项公示实施办法(试行)》等制度规定,结合全区持续深化“严禁违反党的组织人事纪律”专项整治工作,对75名科级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进行了抽查核实,抽查比例达18%。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对42名拟提拔考察对象申报的婚姻、房产、配偶子女投资经商、拥有车辆和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切实做到“凡提必核”。
注重反馈,强化“结果运用”。将各职能部门反馈的核查信息与查核对象填报的个人有关事项进行比对,填写《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查)情况核对表》。把抽查核查结果作为查核对象对党是否忠诚、是否清正廉洁、是否“带病”的重要依据,切实运用到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中。
今年以来,呈贡区有9人因住房面积、配偶子女投资等信息申报不实被组织要求书面进行说明并给予提醒谈话和批评教育。1人因瞒报婚姻情况、1人因瞒报房产情况被取消提拔任用资格。(郭春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