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龙:1至10月党政纪处分45人

发布时间:2016-11-25 09:20:43   来源:丽江市纪委

今年以来,玉龙县各级纪检机关坚持挺纪在前,始终保持“节奏不变、力度不减、尺度不松”的高压态势,积极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开展谈话提醒,教育和挽救大多数。实践“四种形态”,目的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玉龙县立足抓早抓小,把开展谈话提醒作为重要抓手,对党员领导干部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早打招呼、早提醒、早纠正,堵住源头初始,用纪律管住大多数,让“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成为常态,防止小问题演变为大错误。1至10月,县纪委监察局共开展任前廉政谈话89人次,开展面对面工作约谈77人次、提醒约谈24人次、诫勉约谈14人次。通过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理,使一些处于“亚健康”状态的党员干部受到教育和警醒。

分类处置信访问题,构筑严密纪律防线。依纪依法、及时处置群众来信来访,是抓早抓小的重要体现,也是落实“四种形态”的具体措施。玉龙县以“四种形态”为标准,对信访举报进行科学分类处置。对反映线索具体、可查性强的,及时初核、立案,构成违纪的及时处理;对反映干部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问题以及其他轻微违纪的,通过谈话函询等措施及时纠偏。1至10月,县纪委共初核信访件120件,转立案37件。通过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构筑严密的纪律防线,有效防止小问题演变为大错误。

层层压实责任,狠抓主体责任落实。为确保主体责任的落实,通过层层明确责任、层层分解责任、层层压实责任,环环相扣、持续加压,有力推动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的落实。2016年玉龙县以党风廉洁建设责任书的形式,分27项明确了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体责任、分6项明确了第一责任人责任,分3项明确了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任”职责。结合乡镇、部门的工作实际,对17乡镇(办事处)、71个县直部门在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所应承担的工作任务作出详细分解,使每项工作都有明确的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有明确的工作要求和完成时限,确保了党风廉洁建设责任制各项工作的落实。

1至10月,玉龙县共问责乡科级正职3名,乡科级副职4名,一般干部4名, 通报批评4个单位;给予党政纪处分45人,其中,党内警告26人,党内严重警告7人,留党察看一年1人,行政记过2人,开除党籍9人。(寸军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