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马自治县纪委在清理整顿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企业兼职问题工作过程中,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确保清理整顿工作有序推进,把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推向深入。
规范程序,稳步推进。采取全面覆盖、不留死角、分级负责、分类处理的办法,将清理范围确定为各级在职在编公务员及离退休领导,国企、事业单位在职领导人员及离退休领导人员,按照个人填报、单位核对、组织复查、建档立卡的程序逐项推进。
多方联动,形成合力。各乡镇及县直各部门负责管辖范围或者职责范围内的清理整顿工作,纪委、组织部、民政等部门配合进行复核,并提出整改意见。主动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监督和群众举报,并将工作推进情况在耿马手机报、耿马讯等舆论媒体进行持续报道,形成了党内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相互配合的良好氛围。
严把关口,正本清源。按照坚持原则不动摇,履行程序不变通的原则,对不如实登记、弄虚作假、拒不整改清退的,一经查实,按顶风违纪论处,从重从严处理;对集中清理工作要求落实不力、执行不到位,搞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一经查实,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建档立卡,完善机制。建立耿马县领导干部兼职数据库,实行动态更新,防止和避免新发生违规办理兼职事宜的情况。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同时将党员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情况列入干部监督管理和巡视工作的内容,常抓不懈,加强监督,防止反弹,在全社会形成一种 “想当官就不要发财,想发财就不要当官”的共识,营造风清气正、严于律己的正向社会风气。(潘罕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