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1至10月立案31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3人

发布时间:2016-11-21 15:52:03   来源:昆明市纪委

“纪律审查工作,是党章赋予纪委的神圣职责,是严肃党纪、惩治腐败的重要手段,必须从政治和全局上来把握,用实实在在的成绩和效果回应社会的关切,让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嵩明县纪委主要负责人表示。

今年来,嵩明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主责主业,始终把纪律审查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紧盯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精准发力,不断加大纪律审查力度。今年1至10月,立案31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3人。

强化理想信念,筑牢纪律意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大历届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订阅《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200余本发放至全县各级纪检干部,开设“学思讲堂”,紧扣时政热点和业务需求,组织开展了20余次纪律意识学习交流,组织开展党内法规宣讲10余场,组织开展党章党规学习教育知识测试和竞赛活动3次,到市、县纪律教育基地进行参观学习8次,到嵩明监狱、杨林监狱进行纪律教育4次。

畅通信访渠道,甄别问题线索。注重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健全来信、来访、电话、网站、举报箱等信访举报平台,认真接待和处理群众的每一件信访举报件。同时,建立信访举报线索收集排查机制,充分发挥发腐败协调领导小组作用,定期对信访举报线索进行梳理,积极主动挖掘问题线索,着力拓展问题线索收集。严格落实问题线索五类处置方式,认真落实“两级集体排查”研判线索机制和“日清、周转、月报、季结”的线索管理工作机制,实现线索处置动态“清零”。据悉,今年以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收集问题线索134件,召开问题线索处置会议10余次,县公安、法院等成员单位向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移交违法违纪案件线索21件,县纪委向司法机关移交党员违法线索5件。

整合资源力量,聚焦主责主业。建成标准化谈话室3间,涉案款物管理室1间,并无死角、无盲区安置录音录像设备。向全县公开遴选5名年轻干部充实纪检力量,先后安排2名年轻干部到省市跟班学习锻炼,10人进行内部岗位交流锻炼,通过内设机构改革,将83.87%的人员力量集中到监督执纪问责的主业上来,以“零容忍”态度持续高压惩处,对违反“六大纪律”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据统计,今年1至10月,县纪委共处置问题线索134件,从处置方式看(同一问题线索多次处置的多次计算)共259件次,其中,谈话函询96件次,了结105件次,立案31件次,初步核实31件次,经初步核实或谈话函询后给予组织处理67人,党纪轻处分13人,政绩处分2人,党纪重处分8人,开除党籍并移送司法2人。(陈永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