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六个环节”严把村集体“三资”监管关

发布时间:2016-11-20 10:26:06   来源:昆明市纪委

近年来,富民县把加强村集体“三资”管理作为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抓手,充分发挥财政、农业等职能部门的监管作用,“六个环节”加强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确保监督执纪向基层一线延伸。

开展清产核资。全县各村委会按照村集体“三资”代管的要求,对本村组的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认真细致地开展了清产核资和产权登记工作,做到清理全面,登记准确,产权明晰,家底清楚。

产权登记公示。经清产核资确定的村组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村组为单位,在村务公开栏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同时通过《村情简报》向群众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公示期间,由村干部、村民代表、党组织负责人到村民中听取群众意见,进一步核实村组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情况,发现错登、漏登、重登的,及时更正,经公示无遗漏,群众无异议,产权无争议的,由村组造册登记,建立村组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登记台帐。

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由村委会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听取本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清产核资工作情况;听取村民代表对清产核资工作的意见;通过村组集体资产、资源委托镇(街道)“代理中心”委托代管的决议。

提出委托代理服务申请。通过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后,由各村组向镇(街道)“代理中心”提交委托代理服务的委托申请书。

签订委托代理协议。根据各村组的委托申请书,经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由村委与镇(街道)村级会计委托代理中心签订委托代理服务协议。

档案资料移交。双方签订委托协议后,村组将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帐目和村民代表会的决议等档案资料一并交给镇(街道)“代理中心”,分村分组单独建帐,分户管理。(杨琼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