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洱:将“四种形态”运用到脱贫摘帽工作中

发布时间:2016-11-17 14:31:45   来源:普洱市纪委

为保证全县扶贫攻坚工作的纪律,宁洱县纪委监察局积极围绕主业主责开展工作,先后制定下发了《宁洱县纪检监察机关加强监督执纪问责为全县稳增长促发展提供纪律保障的实施方案》《关于开展全县扶贫攻坚脱贫摘帽专项纪律检查工作方案》,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积极实践“四种形态”。

开展教育提醒谈话。按照早提醒早教育的原则,围绕扶贫攻坚脱贫摘帽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工作纪律、存在的问题、整改要求及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情况,宁洱县纪委常委对全县70余家单位近500名科级干部就脱贫摘帽工作进行了廉政提醒谈话。之后,县纪委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又与所联系的扶贫攻坚责任单位负责人谈,专项纪律检查组与被检查单位负责人谈,乡镇纪委与各办、所、中心负责人、村“两委”及驻村扶贫工作队员谈。在扶贫攻坚的关键时期,县委书记、县纪委书记专门与20家挂钩贫困村的单位负责人和各乡镇领导班子开展谈话提醒,确保脱贫摘帽工作如期完成。广泛的谈话提醒不但鼓舞了广大干部职工扶贫攻坚脱贫摘帽的干劲,增强干好工作的信心、决心,同时也明确了工作纪律,筑牢了思想防线。

开展动态明察暗访监督。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和各个不同时期扶贫攻坚的工作重点,宁洱县纪委先后20余次派出专项纪律检查组开展明察或暗访。通过整合宁洱县脱贫摘帽指挥部、县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以及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察员移交的问题线索,对扶贫攻坚工作中是否存在项目推进不力,项目建设论证不充分、实施推进缺乏监管等问题;是否存在扶贫资金截留、长期不入账、资金滞留,是否存在侵占、挪用、骗取、贪污扶贫资金等问题;是否存在失职渎职、怕担责、不作为、乱作为,以权谋私、利益输送、贪污受贿等问题开展专项检查。

严肃责任追究和通报曝光。今年前三季度,宁洱县纪委共受理涉及扶贫领域信访举报件7 件,立案4件,给予党政纪处分4人,问责12人,谈话函询13人,通报20家单位。通过责任追究及通报曝光,注重“四种形态”在脱贫摘帽工作中的运用,强化了全县扶贫攻坚纪律,对脱贫摘帽民居提升改造、扶贫政策宣传、扶贫措施及项目落实起到了促进和震慑、警示作用,有效地促进了全县扶贫攻坚脱贫摘帽工作的顺利推进。(姚学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