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面对面”约谈 “点对点”整改

发布时间:2016-11-14 10:20:42   来源:昆明市纪委

“通过今天面对面谈话,我才更清醒地认识到党风廉洁建设还存在不足,作为党风廉洁建设的第一责任人,一定认真对照、仔细检查、如实整改。”昆明市嵩明县杨林镇党委书记潘智在约谈后如是说。这是嵩明县今年开展“面对面”廉政约谈的一个缩影。

为确保约谈有实效,嵩明县纪委认真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把日常监督、批评教育、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作为常态化手段,制定实施了《中共嵩明县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制度》,配套实施了《县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工作方案》,坚持抓早抓小,防止“破纪”演变为“破法”,有效保护“森林”。

“班子成员自觉接受监督意识不强,履行‘一岗双责’有差距。”“农村党风廉洁建设落实不到位,反映村组账务、违反土地政策乱搭乱建等问题上访集中。”“制度执行不到位……”县纪委直奔主题向约谈对象指出。

针对上述问题,约谈中有问题的单位需进行对号认领,由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督促指导,并在县纪委进行建档备案,开列整改清单,实行销号管理,将责任压实压紧,问题整改落实情况,适时向县纪委报告,同时,在民主生活会上进行通报,做到件件有回应,事事有落实。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成员的责任。

“对单位存在的问题,将按照要求,认真整改落实,切实把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以实际行动、满意效果回应本次约谈,决不辜负组织的期望。”某单位主要负责人约谈认领问题后,向县纪委领导表态承诺时说道。

“今天对你进行约谈,既是传导压力、抓早抓小的体现,也是一次党风廉洁建设的提醒,更是一次警示,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在约谈县教育局主要领导时表示。

据了解,今年嵩明县纪委以县纪委书记和三个副书记为组长的四个谈话组分别与7个镇(街道)、园区,13个县直部门及个别下属公共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进行了约谈,共收集到各单位存在问题6个方面29条,意见建议18条。截止目前,约谈单位已经整改完成5个方面26条,回复意见建议17条,未完成事项正在跟踪督办。(陈永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