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江:建立三项机制防止“带病提拔”

发布时间:2016-11-14 08:59:24   来源:昭通市纪委

近年来,绥江县积极构建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建立健全“三项机制”,防止干部“带病提拔”。

试行干部档案初始否决制。积极推行全县干部档案管理规范化、数字化,实现纸质版和电子版“一人两档”。由县委组织部组建专项审核小组,用3个月对全县干部人事档案专项清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存疑”档案,实行“2111”的审核模式,即:两人小组初审、分管领导复审、部务会审议、形成初步认定结论后谈话,能认定的尽量认定,该纠正的坚决纠正,试行干部档案初始否决制度,从源头上堵塞了“带病档案”问题。

实行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制。着眼于规范考察工作、提高考察质量,建立以县委组织部牵头,县纪委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干部共同参与的高素质干部考察队伍。建立考察责任追究倒查机制,本着“谁考察、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考察组成员对考察工作的真实性将终身负责。从规范干部考察程序、创新考察方式、强化考察监督、延伸考察范围等方面,完善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制,防止干部“考察失真”。

完善干部监督工作预警制。认真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对防止带病提拔“四个不得”要求重点督查,使刚性要求变成自觉行动。强化干部日常管理,多层次了解干部,全方位监督干部,在乡语口碑中观其行、察其德,把干部的工作圈、生活圈、交际圈纳入监督范围,发现问题,提前预警,解决监督滞后的问题。构建干部举报网站、举报专线电话、手机、信箱“四位一体”监督平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筑牢干部选任监督“防火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