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小组上建烤房的工人工时费要走几道程序?上级下来的项目资金支出该走哪些流程?在农村,这些掌握在村干部手中的小微权力,稍一随意使用就会让村干部犯错误、让村民利益受损失。日前,通海县兴蒙乡下村村委会实施了一份“小微权力清单”,从小处入手杜绝干部权力私化,推进了村务工作的阳光操作,促进了农村基层廉政建设。
兴蒙乡是通海县为数不多的没有村委会的乡镇,乡里直接管辖6个村民小组。今年5月份,经上级批准后,乡里设立了白阁中村、下村、桃家嘴3个村委会。一批原小组干部和新当选人员成为村委会干部。如何用好手中的权力成为摆在他们面前的首要课题。
今年5月,在通海县、乡两级的指导下,下村村委会作为全县试点开始探索村干部“小微权力清单”工作。下村村委会召开党员、群众、村民代表等座谈会3次、村“三委”班子会议4次来商讨权力清单内容。兴蒙乡党委对初步梳理出的村级权力规范化运行流程反复修改,最终编制了包括村级重大决策、村级招标投标、村级财务管理、村级集体资产处置等内容在内的村级权力15条,并规范了运行流程,建立了相应的保障机制。
让村干部的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村干部知道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应该怎样做——是这份权力清单的核心所在。
栽了10多年甜瓜的致富带头人王富有被群众选举成了下村村委会主任。第一次当村干部,王富有对村里账务该怎么管理了解得并不多。“刚开始是有些摸不着头脑”,王富有说,“有了权力清单后,我们就严格按照程序来办事,这让我当好村干部有了信心。”
下村党总支书记王树芬之前是3组的小组长,对于这份权力清单,她感触最深的是:“以往我们3个小组干部管着一个小组大大小小的事,职责分工不明确。现在通过清单明确了各个村干部的职责和各块工作的流程,让群众办事更加方便了。”
“以往小组在使用项目资金时会通过少走程序来节省资金,把做方案、招投标的资金省下来为村民多办点事。虽然初衷是好的,但这并不符合规范运行的要求。”兴蒙乡党委书记阮家霖说,“通过小微权力清单明确流程后,杜绝了这种现象的再发生,让办事程序更加规范。这其实也是对村干部的一种保护。”
15条清单实施一段时间来,作用已经显现。在下村,有了这份“清单”的维系,群众对村干部更加理解包容,村干部服务群众也更加积极热情,村级管理和谐有序。目前,该做法已经立项为市级基层党建创新项目,在总结完善的基础上,将会在全县村(社区)进行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