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以来,昌宁县纪委顺应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形势新要求,通过压力传导、宣传教育、惩处震慑三管齐下,不断深入推进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自上而下传压力。签字背书“明责”。狠抓“两个责任”落实,与全县76个单位签订年度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牵牢“牛鼻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不合格”“基本合格”的单位及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对领导班子、党政主要领导、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开展“一对一面谈”。今年来,约谈“一把手”169名。述职考评“验责”,建立党政“一把手”述责述廉制度,截至今年,共开展 “一把手”述责述廉3批43人,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述廉3批55人;凸显问题导向,倒逼责任落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问卷调查,发放问卷1879份,覆盖全县76个责任单位,及时发现问题,适时进行整改。
点面铺开强宣传。搭平台,拓渠道,开展“廉戏下乡”“党纪党规知识竞赛”“党章当规知识网络测试”“‘和谐家庭’‘家书进万家’评选”“家规家训征集”等活动,拓展廉洁文化传播渠道。组织412名县乡村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狂妄的代价》,专题片《永远在路上》,时刻为干部拧紧“阀门”。打造1个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昌宁县看守所和19个廉政文化示范点,开展清明节扫墓缅怀先烈、参观善洲红色教育基地等活动,传播廉政事迹,弘扬家规家训。
从严从实重惩处。以“五个清单”为抓手,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监督检查,实现关口前移,适时发布督查任务,做到监督有方向、有途径、有痕迹、有结果,今年来,发出《工作交办通知书》178份,通过台账式、清单式、分级式管理,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挺纪在前。1月至10月,昌宁县纪委监察局共受理信访举报77件,立案43件,处分违纪人员38人。其中,乡科级干部7人,占18.4%;国家公职人员21人,占55.3%;撤职以上重处分14人,占36.8%。(段志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