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砚山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主业,强化纪律审查工作,确保不敢腐的震慑作用充分发挥,不能腐、不想腐的效应日渐显现。据统计,十八大以来共处置问题线索269件,查处违纪案件174件,给予党纪处分141人,政纪处分73人,给予党政纪双重处分29人,受处分人员中,涉及科级干部35人,一般干部20人,其他人员130人。
注重惩戒震慑。充分利用召开会议、下发通报和网站通报等多种手段“曝光亮丑”,利用干部职工大会、党员大会进行通报174件141人,特别是自2016年7月“砚山县纪委”微信公众号开通以来,对典型案件的通报曝光,进一步形成强大震慑。
注重以案促教。县纪委编印收录14个典型案例的《警钟长鸣筑牢防线》教育读本2000册,下发到各级各部门党员干部手中,并利用查处的典型案件在全县开展巡回教育164场(次),15103名党员干部受到了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从思想深处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注重源头预防。坚持抓早抓小,实现全县科级及以上干部、关键环节、重点岗位人员到文山州警示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全覆盖,10000余名党员干部受到了教育;实行县纪委常委约谈乡镇、县属部门党委(党组)书记和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制度,2015年以来,共约谈52人;同时,与发案单位共同研究、深入分析发案原因,督促指导健全完善监管制度,进一步扎紧制度“笼子”,形成不能腐的制度机制。
注重督办整改。认真做好省委巡视存在问题整改,共对7个重点案件进行了督办整改,办理24件问题线索,2名在任科级干部受到免职处理,2名科级干部受到降级处理,对2名在任科级干部纪律审查, 4名村干部受到了相应处理,并将其涉嫌违法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注重一案双查。审查工作中,既查清当事人的违纪问题,又注重查清主管领导或分管领导的责任,共按规定追究了13名干部的责任。(砚纪组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