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杜绝和有效预防“小金库”问题的发生,景洪市纪委认真开展了“小金库”问题整治工作。
市纪委组织人员通过实地抽查账目、审阅文档资料、个别谈话调查等方式对大渡岗乡、大渡岗农场、普文镇、普文中学、基诺族乡、市一小等13单位(部门)履行主体责任,组织开展“小金库”问题整治工作的情况,收入、支出、资产处置、出租收入,经营收入等进行监督检查。
从检查的情况看,被检查单位均按照要求成立了“小金库”问题整治领导小组,明确责任,细化任务,开展各项整治工作。但也存在部分单位对“小金库”问题整治工作不够认真、细致,整治工作流于形式以及账务处理不规范等问题。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要求,能够立即整改的,被检查单位必须立即整改;对需要一段时间进行整改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时限和责任,确保每一个问题都整改到位,不留死角和隐患。
据悉,景洪市将加大对“小金库”的整治力度,严格执纪、严格责任追究。对那些仍不收敛、不收手,变换花样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岩坎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