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昌宁县纪委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突出对“四种危险”的监督,持续加大监督执纪力度,始终做到“力度不减、尺度不松、节奏不变”。1至10月,共问责领导干部63人, 其中, 科级干部24人,占比38%。
突出对“危险人”的监督。坚持重点岗位重点管理,突出管好党政“一把手”和人、财、物管理岗位的干部。进一步强化内部监督,着力完善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廉政风险防范工作,全县13乡镇和72个县直单位通过再梳理完善出权力数2369个,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886个,查找风险点2600个,制定防控措施2447条;梳理个人岗位1252个,查找风险点5437个,制定防控措施4443条。对72名党政主要领导进行集体廉政提醒谈话,做出廉政承诺108条。
突出对“危险事”的监督。突出监督领导干部任期内岗位变动、职务升迁、婚丧嫁娶等容易导致其违法违纪的事,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2016年以来,收到领导干部书面报告个人重大事项166次,在纪委全会及述责述廉会上口头报告个人重大事项36人。同时,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与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审计相结合,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25项。
突出对“危险期”的监督。突出监督逢年过节、脱贫攻坚、重大项目建设等特殊时期,制定约束力强、操作性强的各类监督措施,防止干部出现违纪违法问题。先后制定下发了《昌宁县深入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昌宁县开展扶贫开发攻坚战责任落实纪律检查工作方案》《昌宁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巡查办法(试行)》等文件,并结合文件精神推进专项检查和督查。6至11月份,围绕稳增长政策措施落实、脱贫攻坚、“三重”工作、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等工作,每个月重点开展1项专项纪律检查。
突出对“危险地”的监督。注重监督超市、餐馆、高消费娱乐场所等容易引发违纪违法行为的地点,采取随机抽查、突击检查、电子取证等方式进行明察暗访。同时,全县25个下级纪委(纪检组)和6个派出纪工委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严格遵守禁止赌酒和赌博规定,杜绝公款吃喝、公车私用以及其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李微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