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城:“1+X”专项督查 精准脱贫攻坚

发布时间:2016-10-31 19:00:21   来源:普洱市纪委

“驻村扶贫工作队是否到位?建档立卡户各类资料台帐是否建立?”……

自2016年9月以来,江城县纪委监察局联合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组织人事、扶贫办、发改等12家单位,根据各单位职能作用和管理权限组成7个专项督查组,对全县7个乡镇展开了一次“1+x”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专项监督检查,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肃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和工作纪律;紧盯扶贫领域政策落实、项目推进、资金使用等重要环节,着力整治不作为、乱作为,严查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为全县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此次专项督查的 “1” 是指脱贫攻坚工作,“ x”是围绕如期实现脱贫、摘帽、增收目标,根据党纪党规及有关制度规定,重点检查执行政治纪律情况方面:执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是否坚决,研究部署、组织领导、统筹协调、责任分工、跟踪问效等相关措施是否具体,现阶段工作成效是否明显。执行组织纪律情况方面:是否存在扶贫领域“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中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搞“一言堂”、个人或者少数人说了算的问题。执行廉洁纪律情况方面:有无在扶贫领域利用职权或者职务影响为他人或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的行为。有无截留私分、虚报冒领、贪污扶贫专项资金等问题。执行群众纪律情况方面:重点检查扶贫过程中有无违规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的问题。有无层层克扣、挪用扶贫资金的问题;在精准识别贫困人口、提供社会保障和产业扶持等事项中有无优亲厚友的问题。执行工作纪律情况方面:党委、政府履行主体责任是否存在对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扶贫攻坚相关决策部署不传达、不落实,甚至决策失误造成群众利益和扶贫资金较大损失的问题;纪检监察机关是否存在执纪态度不坚决、监督执纪问责不到位等问题进行重点深入开展监督检查。

督查组深入1—2个村随机抽取2—3户贫困户,通过入户走访,在贫困户家中,督查组详细询问了帮扶干部入户、贫困户家庭产业进展情况,还现场给帮扶干部打电话,核查帮扶干部对帮扶对象家庭了解情况是否熟悉,对家庭产业项目进展是否熟知。以此加强对各乡镇落实脱贫攻坚工作延伸督查。

通过专项督查,各乡(镇)能严格落实脱贫攻坚工作的各项纪律要求,未发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情况;乡(镇)党委和纪委认真贯彻落实“两个责任”;扶贫资金都按照相关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到户的扶贫资金都实施了封闭管理;绝大多数省、市、县驻村工作队员都能遵守驻村工作管理办法,按照规定驻村开展帮扶工作,能认真执行请销假制度。

针对督查中发现的档案痕迹资料整理不够规范和准确,部门沟通协调有待加强等问题,督查组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对脱贫攻坚的领导,强化工作机制,把责任一级一级落到实处;要加强对档案痕迹的管理,积极提供脱贫档案所需的信息,增强相关档案资料的共享性;要加大对脱贫攻坚工作督查检查力度,发现问题要及时进行教育整改;加强对驻村工作队的日常管理,严格落实请销假制度,对工作中存在擅自脱岗的队员要进行批评教育,拒不按要求整改的情况要及时上报县纪委。

“下一步,我们将加大专项督查监督力度,对违纪现象突出的部门和单位,既追究直接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同时还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江城县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截止目前,江城县已开展2次专项督查,进一步压实了驻村帮扶和入户帮扶责任,有力推进了脱贫攻坚工作的落实。( 李俊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