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对纪检监察干部实行“通报式管理”

发布时间:2016-10-31 19:48:08   来源:保山市纪委

“县纪委监察局内设机构纪检监察工作宣传稿件,组织部排名第一……”在近日下发的9月份纪检监察工作宣传稿件采用情况通报里写到。“到政协、工会组织《问责条例》考试,组织地税局到县警示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在每月28日定期上报的《昌宁县纪委监察局干部职工定期报告工作情况统计表》一名纪检监察干部这样介绍自己9月份开展的工作。

据悉,昌宁县纪委监察局已形成一个工作惯例,每月将纪检监察干部工作开展情况的督查通报如期发送到各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委局各部室。这是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察局为改进干部作风,提升党员干部工作效能采取的措施之一。

今年以来,昌宁县纪委监察局通过对每个月纪检监察干部完成信息外宣情况进行积分制排名通报,通过对每个月纪检监察干部在办公室开展工作、到外单位开展工作(出差下乡)、参加会议、参加监督执纪、实践“四种形态”等方面情况进行定期通报,通过对纪检监察干部实行“通报式管理 ”,进一步找准差距,明确责任,树立“比、学、赶、超”和争先进位意识,逐步形成工作倒逼机制。同时,将每月工作调度情况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与干部评优评先、提拔使用挂钩。

“对纪检监察干部实行‘通报式管理’,旨在形成了压力层层传导、责任环环相扣的工作机制,把从严管理作为打造‘纪律部队’的有效抓手,把更严的规矩体现到做合格纪检监察干部的方方面面”昌宁县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据了解,昌宁县纪委监察局围绕深化“三转”要求,把从严教育作为纪检监察队伍专业化建设的重中之重,通过落实学习计划、设立纪检论坛、实行跟岗锻炼、一周一学习、开展实务交流和测试等,多措并举,切实提升纪检监察队伍政治素质和能力水平。(殷彧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