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脱贫攻坚工作顺利实施,沧源县纪委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大监督执纪力度,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做到监督执纪问责在精准扶贫实施过程中的全覆盖,护航脱贫攻坚工作。
压紧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加强组织领导,及时组建充实脱贫攻坚专项纪律检查工作机构,构建了组织严密、分工明确、责任到岗的工作机制。加强检查考核,强化工作规矩,制定《沧源县“挂包帮”定点扶贫工作考核办法》《沧源县驻村扶贫工作队员请销假制度》《沧源县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召回办法》《沧源县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季度综合测评办法》,确保用制度管人管事,增强纪律规矩意识。严格执行驻村干部召回制度,今年共召回考评排位末尾5名慢作为、不作为的驻村队员,并对召回的5名队员进行诫勉谈话。
明确监督重点,做准做深做实做细精准监督。紧盯政策落实、金使使用、项目推进、纪律作风等方面。立足于“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的职责定位,制定《关于对脱贫攻坚工作责任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纪律检查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方案,明确任务目标,共派出19个检查组,对全县11个乡(镇、场)、28个村(社区)和财政、发改、扶贫以及农林水等8个重点部门开展脱贫攻坚工作责任落实情况专项纪律检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得以落实。采取定期抽查、随机调研、常规抽查等方式对工作队员在岗和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并及时通报反馈督促情况。共对驻村工作队员在岗情况进行2次随机抽查,发现22扶贫工作队员不在岗,并在全县进行点名道姓通报。
坚持挺纪在前,从严从快查处扶贫领域违纪违法行为。深挖线索,从严执纪,强化执行力建设,制定出台了《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对脱贫攻坚工作中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不定期排查,严肃查处违纪违规问题。今年以来,共对1名领导干部违规使用民政救助、医疗救助资金等问题进行函询约谈,并责令作出深刻的书面检讨。对4名领导干部套取财政扶贫资问题、挤占挪用财政资金问题作出纪律处分;对5名干部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开展不力,慢作为、不作为的问题进行诫勉谈话。对3名干部履职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等慢作为问题进行通报批评。对在脱贫攻坚建档立卡户核实登记过程工作疏忽、把关不严,导致该退出扶贫对象而未退出,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1名领导干部、1名驻村工作队员、1名村干部作出书面深刻检查,并进行诫勉谈话的问责。
筑牢扶贫领域“不敢腐”的思想道德防线。紧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利用经常性的深入宣传,通过借助《佤山电视台》《阿佤山日报》“云岭先锋”服务通等多种平台,加强对《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宣传教育。加大纪律审查力度,通过约谈、诫勉谈话等方式进行教育提醒,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早纠正。对扶贫领域发生违纪违规的人或事,严格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同时加大通报力度,对查处的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及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李红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