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兰坪县纪委印发《中共兰坪县纪委关于进一步严明纪律规定认真开展“小金库”问题整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从9月27日至10月30日,分三个步骤在全县深入开展“小金库”问题整治工作。
开展自查自纠。9月21日至10月12日,各单位部门对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防治“小金库”工作的意见》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存在的问题要如实梳理汇总,并向上级部门作出说明,涉及的资金按照相关财务管理规定,在10月12日前予以纠正和整改。各乡(镇)、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民政局等责任部门根据工作职责,认真梳理在日常监督工作中发现的“小金库”问题,形成问题清单报县纪委,为整治工作打好基础。
进行重点抽查。10月13日至10月20日,县纪委牵头协调,会同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民政局等责任部门组成检查组,对部分乡(镇)、县直部门及其下属单位开展重点抽查工作。重点抽查主要依据自查自纠阶段上报的问题清单,按照“问题部门提、带着问题去、针对问题查、查清问题咎、盯着问题改”的要求,采取实地抽查账目、审阅文档资料、个别谈话调查等方式,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核实。同时,对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履行主体责任,组织开展“小金库”问题整治工作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注重整改落实。10月20日至30日,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针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上级部门反馈意见,举一反三,认真对照分析查找原因,并及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在规定时限内整改落实到位。(杨兴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