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全面开展村级财务审计,发现存在10个方面问题。其中,纪委已查处6件12人,检察院查处1件5人… …”这是10月25日上午,在昌宁县党风廉政建设推进暨村级财务培训会议上,昌宁县代理县长向大会通报全县开展村级财务审计结果的相关内容。近年来,昌宁县坚持以问题导向,着眼于从源头上遏制发生在农民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促进农村健康发展,在建立和完善村务管理体制机制方面进行积极探索,率先在全省实现村级财务审计全覆盖。
从2014年1月至2015年6月,昌宁县对全县13乡镇124个村(社区)开展村级财务审计调查,覆盖率达到100%。县审计局局长介绍,审计时间范围为2012年至2014年村级财务收支情况,审计聚焦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村集体“三资”管理、支农惠农及扶贫资金补贴到户情况、群众对村组干部反映的问题核实情况等10个方面。
全县共审计资金总额11833万元,查出贪污、侵吞、长期占用集体资金、账外资金,私存私放资金,以虚假资料套取骗取资金,应缴未缴税费,乱收费,债权债务不实,集体资产资源租期过长、租金过低导致集体经济损失等问题资金上千万元,其他非金额计量问题10个。对存在问题资金进行收缴县乡财政、责成所涉乡镇整改完善等处理,并将违纪违规人员移送县纪委查处,村级财务收支专项审计调查结果向社会公示。
根据村级财务审计出来的集体资产资源租期过长、租金过低导致集体经济损失等10个方面的共性问题,找准“病灶”,建立体制、机制,扫除“盲区”,强化村级财务管理。
构建体系,明确责任。明确监督管理主体责任,在审计局成立村级财务审计监督机构。明确乡镇纪检部门、财政所和村财乡管办人员负责村级财务的监督,对村级财务的收入、支出和使用情况的真实性进行审查。明确村级报账员及村财乡管办人员职能职责,将村级财务规范管理纳入村级班子年度考核。
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制定并出台了《昌宁县财务审计监督实施办法》《昌宁县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和监督制度》等 “一办法四制度”,将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对村(社区)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从制度层面上把好关卡。
加强培训, 提升业务。县乡两级将村财务管理纳入乡村干部培训重要内容,县纪委牵头组织开展为期两天的村级财务管理培训,由民政、审计、农经、财政等部门对乡镇纪委书记、财政所长、村财乡管办负责人、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等进行全面培训,并制作村级财务操作指南,建立规章制度,进一步提升村级财务管理业务水平。
多措并举, 强化监督。在加强审计监督的同时,强化纪委监督,切实发挥乡镇纪委和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职能,拓展村级财务公开内容、方式、范围,突出监督实效。完善民主理财小组,督促用好“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切实让群众参与到村级财务重要支出的决策、决议中,发挥民主监督作用。(穆华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