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纪委、州财政局联合专项督查组专项督查剑川县“小金库”清理情况
近日,剑川县纪委组织对全县深入开展“小金库”问题治理专项督查,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此次督查,以自查自纠、重点抽查和整改落实三个阶段进行。9月1日至9月30日为自查自纠阶段,全县各级各部门按照要求,主动查找、如实上报存在的问题,层层签订了整治“小金库”承诺书。10月1日至20日,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由县纪委牵头,财政、审计部门配合,对水务、卫生等单位进行重点抽查,乡镇纪委对站所、村进行抽查,采取实地抽查账目、审阅文档资料、谈话了解调查等方式,逐一抽查核实问题,形成问题清单,召开专题会议反馈问题。10月20日至30日为整改落实阶段,根据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上级纪委检查反馈的情况,制定了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限时整改。
此次督查重点检查各单位依法取得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国有资产收益和处置等非税收入,是否足额上缴国库,是否存在隐瞒、截留、挤占、挪用、坐支等问题;是否虚列支出、转移或者套取资金等问题;是否超标准超范围发放津补贴等问题。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对财经纪律意识淡薄、财务管理不到位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坚决纠正和防范。
“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既是严肃财经纪律的重要举措,也是斩断奢糜享乐之风资金链的关键环节。”剑川县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对违反法律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规定账户、账簿的各项资金进行清理检查,坚决查处私设“小金库”问题。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视情节和性质不同,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李红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