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宁蒗县纪委主动适应从严治党新常态,着力正风肃纪,严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小权力”腐败案件,有效震慑了群众身边的“蝇贪”。
推进“两个责任”落实。解决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乡村是主战场,必须压实乡镇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把压力传导到乡镇、责任压到基层,坚决杜绝“上面九级风浪,下面纹丝不动”的现象,切实打通责任落实的“最后一公里”。落实主体责任,乡镇党委发挥关键作用,切实扛起主体责任,党委书记靠前指挥、亲自推动,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共同发力,农村党组织狠抓落实、具体实施,合力抓好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落实监督责任,县乡纪委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主要工作任务,定期梳理问题线索,对反映集中、性质恶劣的,进行重点督办、限期办结、严格把关。督促涉农部门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将防范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融入业务管理工作之中。强化责任追究,用好责任追究这个“杀手锏”,把问责作为重要抓手,在思想认识、责任担当、方法措施上紧跟中央和省市的部署,通过约谈提醒、签字背书、检查考核、述责等方式,层层传导压力,级级夯实责任。
拓宽线索渠道。重视发挥信访举报主渠道作用,注重从低保、惠农补贴、危房改造等民生领域筛选案源线索。不断增强工作主动性,畅通渠道,延伸触角,县纪委副书记亲自带队进村入户、到田间地头,变上访为“下访”,向老党员、困难户、残疾人、村民代表、普通群众等“五类人”访民意、问“廉”情,收集问题线索,查找“蛛丝马迹”。同时充分利用信息化、大数据等现代科技手段,扭住“钱迹”“行迹”查发票、查账目,调视频、调数据。强化纠风专线、媒体、网络、微博、微信等手段运用,多层次、多渠道受理群众举报,发挥反腐微力量。另外,对审计以及巡视发现、移送的问题线索,及时收集研制处理,并有针对性采取跟进措施。
严格执纪问责。准确把握“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将民生监督工作压力层层分解,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加强对村(社)民生事务、低保评议、危房改造、社抚费收缴管理等民生资金专项监察,以解决民生政策、民生项目资金“前一公里”和“后一公里”问题为目标,按照“细查速办快结”原则,坚持做到不因问题小不追究、不因金额小不追究的工作要求,紧盯关键人、关键事、关键领域、关键环节开展专项监察,主动发现问题线索,全力调查核实涉及民生领域的违纪问题,增强纪律执行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直面问题,敢于监督,敢于问责,坚持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决不手软,不留死角,震慑一片,狠拍猛打,坚决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据统计,2016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在监督执纪过程中,实践“四种形态”成效明显,给予行政问责、谈话函询等17人,让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成为常态;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33件36人,其中县纪委办理自办案件5件7人,乡(镇)纪委办理自办案件16件17人,全覆盖,实现每个乡(镇)有自办案件,形成有震摄力,有效解决与人民群众的“最后一公里”问题,部门纪检组办理自办案件1件,县乡两级纪委办理司法机关移送件11件11人。挽回国家经济损失20多万元。(徐联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