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陵:约谈无自办案件单位纪委负责人

发布时间:2016-10-20 14:09:34   来源:保山市纪委

“通过这次谈话,敲响了我们的警钟,我们将以此次谈话为契机,加大农村基层线索排查力度……”近日,龙陵县一名乡镇纪委书记因无自办案件被县纪委约谈时如是表态。

据了解,该县针对乡(镇)基层纪委案源少、渠道单一,信访举报“重心”上移,乡(镇)纪委无案可办,纪律审查质量和效率有待提高等问题,县纪委集体约谈了7个今年来没有自办案件的乡(镇)、县直单位纪委(纪检组)负责同志。

约谈中,县纪委帮助无自办案件的乡(镇)、县直单位纪委(纪检组)进一步分析原因,并明确责任,要求各乡(镇)、县直单位纪委(纪检组)负责人要树立“查办案件是本职,不办案件是失职”的理念,在党委(党组)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集中精力抓好自办案件工作,迅速进行整改。

据悉,今年以来,龙陵县高度重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自办案件工作情况和查办案件力度。充分利用县纪委网站、手机报、微信公众号,宣传当前纪律审查工作的重点,在县纪检监察网站、微信公众号设立了举报平台,建立了来信、来访、电话、网络“四位一体”举报平台,方便群众投诉;县纪委对全县反映发生自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线索采取统一管理和集中交办方式进行,突出查处优亲厚友、群众反映强烈、涉及款物数量较大、性质恶劣的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对乡(镇)、县直单位纪委(纪检组)在排查过程中发现的案件线索,县纪委及时派出办案人员跟进指导,并按照纪律审查程序进行初核、立案、调查、移送审理,在指导中提高纪律审查能力。

“截至目前,全县共初核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线索45件,严肃查处了镇安镇八〇八社区党总支书记王茂彩对抗组织审查、贪污公款的等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而对长期没有自办案件的乡(镇)、县直单位纪委(纪检组),县纪委将进行约谈,请他们说明情况。”县纪委相关负责人说。(邱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