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组建巡察人才库助力精准“拍蝇”

发布时间:2016-10-20 09:42:20   来源:昆明市纪委

近日,嵩明县召开县委巡察工作会议,会议传达省、市关于建立巡察制度的相关文件精神,并对做好县内首轮巡察工作做了具体的安排部署。

近年来,从县纪委和其他渠道收集到的问题线索和信访举报情况显示,损害群众利益的情况时有发生,基层干部中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仍易发多发,优亲厚友、虚报冒领、挤占挪用等问题仍然存在。县委以此次巡察为契机,以形成巡察横向全覆盖、纵向全链接的工作格局,实现纪律作风建设的常态化,让隐蔽在“角角落落”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现出原形,着力解决深层次问题。

为确保巡察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会上明确要求建立20人左右的巡察人才库。人才库实行动态管理,实施调整补充,由县巡察办商同级党委组织部建立,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审计、政法等部门选取政治坚定、公正清廉、纪律严明、责任心强、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作风优良;熟悉有关政策、纪律和法律,纪律意识和保密意识较强;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等干部进入人才库,有效整合各方力量,降低了审查成本,提高了工作效率。

人才库中的成员,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的变动情况进行实时更新和管理,随机抽选人员组成巡察组,按照“1年应开展不少于三个轮次,五年全县各单位巡察1次以及回头看1次”的巡察工作要求,共需开展16个轮次的巡察工作,全县纳入巡察范围的单位共55家,每次开展巡察需巡察3-4家单位,组建4个巡察组,代表县委开展巡察,实行组长负责制,副组长协助组长工作,人员从纪检、组织人事、审计、政法等部门抽调,建立1个组长+1个副组长+3个成员的巡察组,实行一次一授权。

所抽选到的人员,均代表县委开展工作,对在巡察中发现或收集到的问题线索,分类管理处置,建立工作台账,进行跟踪督办,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确保巡察“亮剑”显威、“察”出实效,持续释放出从严治党的强烈信号,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让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

“充分利用好巡察人才库的作用,让巡察工作真正起到为中心工作保驾护航的作用,这样群众才能享受到改革发展成果,厚植党执政的基础才有底气。”县委主要负责人表示。(陈永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