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良:重拳治理“小金库”

发布时间:2016-10-18 10:33:42   来源:曲靖市纪委

近日,陆良县出台《关于开展“小金库”问题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从摸底数、找问题、抓整改、促深化和明纪律5个方面,对“小金库”问题打出“组合拳”,铲除消极腐败现象滋生的土壤。目前,该县“小金库”整治工作正在紧张有序开展。

自查自纠摸底数。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对照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防治“小金库”工作的意见》认真开展对照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汇总,形成问题清单,并向上级领导部门作出说明,对涉及的资金按照相关财务管理规定及时予以纠正和整改,确保对自身财务状况底数清、账目明,为整治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重点抽查找问题。由县纪委监察局牵头,会同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民政局等责任部门组成检查组,主要依据各责任部门汇总形成的问题清单,按照“问题部门提、带着问题去、针对问题查、查清问题咎、盯着问题改”的要求,采取实地抽查账目、审阅文档资料、个别谈话调查等方式,对存在问题进行核实,同时对主体责任履行情况和“小金库”整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问题找准找实,账目不瞒不漏。

落实责任抓整改。把“小金库”整改工作作为落实《条例》《准则》和《问责条例》的重要抓手,压紧压实“两个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会同财政、审计、民政等部门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措施、开展监督检查、查处违纪问题,督促责任单位举一反三,认真对照分析查找原因,并及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在规定时限内整改落实到位。

建章立制促深化。通过专项整治,引导各责任单位总结经验教训,建立完善本单位“小金库”防范整治办法及相关制度,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把预算防控、资产管控、账户监管、信息公开、承诺考核和内部控制机制结合起来,建立全方位的管控体系,并形成财政部门日常巡查制度,进一步加大对单位的预算监督、会计监督、国有资产监督、乡镇财务监督、财政项目资金和财政补贴资金等方面监督,深化整治成果,形成长效机制。

动辄则咎明纪律。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运用“四种形态”严肃处理违规违纪行为,对自查自纠期间主动查找、如实上报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到位的,予以提醒谈话和诫勉谈话;对不如实上报、不及时整改的,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追究责任;整治工作后仍发现、查实存在“小金库”问题的,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防治“小金库”工作的意见》的规定和要求,对直接责任人一律先停职,再给予党政纪处分,涉及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同时还要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对典型问题予以公开通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