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良:坚持选优配强 组建巡察人才库

发布时间:2016-10-10 07:43:25   来源:曲靖市纪委

近日,陆良县纪委通过有效举措强化巡察人员遴选工作,确保巡察人才资源合力配置,推进巡察工作有力开展。

健立机构强保障。成立了由县纪委书记任组长,县委组织部部长任副组长,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各1名分管领导和巡察办主任为成员的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专项配备巡察工作经费,确保做到人员、机构、经费三到位。

健全制度明要求。制定《陆良县巡察工作人才库管理办法》,明确人才库的组成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和资格、组长和副组长的工作职责、人才库人员的选配程序和管理方式,为组建人才库提供制度依据。

严格标准精选择。遴选入库的人选必须具备政治坚定、坚持原则、廉洁守纪,熟悉本职工作和相关政策法规,能胜任巡察工作要求等要素,其中组长、副组长人选应分别任正科、副科2年以上,由县纪委会同县委组织部选定;成员人选应在45周岁以下且没受过党政纪处分,由单位推荐、组织考察选定。

强化管理严履职。进入人才库的人员的行政关系、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单位。巡察期间,参加巡察工作的人员不承担原单位工作,由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县纪委和县委组织部负责进行动态管理,并根据人员任职条件、任务需要、工作实绩、身体状况等情况适时进行补充调整,确保巡察人员严格履职。

目前,陆良县已确定初步人选97名,其中组长、副组长人选42名,28家单位推荐成员人选55名,最终将严格相关程序,确定60名人选进入人才库,为开展巡察工作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