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盟县针对个别地方和部门纪律意识淡漠,违规设立“小金库”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及时印发《中共西盟县纪委 西盟县监察局关于进一步严明纪律规定认真开展“小金库”问题整治工作的通知》,对全县组织开展“小金库”问题整治工作。
专项整治从9月28日开始至10月31日结束。分为自查自纠、重点抽查、整改落实三个阶段步骤。县纪委监察局将会同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国资委、县民政局等责任部门组成检查组,对部分乡(镇)、县属各单位部门及其下属单位开展重点抽查工作。按照“问题部门提、带着问题去、针对问题查、查清问题咎、盯着问题改”的要求,采取实地抽查账目、审阅文档资料、个别谈话调查等方式,对存在问题进行核实。同时,对各级各部门履行主体责任,组织开展“小金库”问题整治工作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通知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强监督、严问责、促落实”的要求,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肃处理违规违纪行为。对在自查自纠期间主动查找、如实上报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到位的,予以提醒谈话和诫勉谈话;对不如实上报、不及时整改的,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追究责任。凡被发现、查实存在“小金库”问题的,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防治“小金库”问题的规定和要求,对直接责任人一律先予以停职,再给予党政纪处分,涉及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典型问题予以公开通报曝光。(西盟县纪委 安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