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山区福海街道新河社区自2011年8月至2012年5月之间,组织社区干部、小组干部、居民代表、出纳员、农科员等人员以考察学习为名,分别前往北京、广州、西藏等地公款旅游。该社区党总支书记杨彩、社区居委会主任杨小宁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近日,西山区纪委监察局通报3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件。今年以来,西山区运用区纪委监察局网站举报专用通道监督平台,通过明察暗访、党风廉政建设巡查监督等手段扩大问题线索来源,对每件群众举报安排专人登记入册,有案必查。截至目前,立案24起,给予党纪处分19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同时,对摸底排查出来的重点问题线索建立专门台账,实行“挂账销号”制,确保件件有着落。
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西山区明确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分管领导责任;对整治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部门和单位,严肃追究党委的主体责任、纪委的监督责任和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
“群众利益不是‘唐僧肉’,那些喜欢吸血的蝇贪,损害的是百姓的切身利益,啃噬的是人民群众的获得感,破坏的是党群干群关系,严重影响党和政府形象,必须严惩不贷!”西山区纪委主要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