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严肃扶贫工作纪律 13名工作队员被召回

发布时间:2016-09-29 14:37:16   来源:曲靖市纪委

宣威市采取临时随机抽取或明察暗访的方式,强化扶贫工作纪律督查,防止扶贫工作队员走读驻村,真正做到吃住在村、真蹲实驻、真帮实扶。近日,13名工作队员被召回。

严格工作纪律。制定《宣威市脱贫攻坚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明确了市级挂包领导的4项工作职责、行业主管部门的3项工作职责、乡(镇、街道)的7项工作职责、“挂包帮”单位的3项工作职责、村“三委班子”的5项工作职责,规定了贯彻执行政策不力、不按规定使用专项资金、不及时处理群众反映问题等10种责任追究情形,进一步明确纪律界限,督促全市各部门(单位)和党员干部切实履职尽责。

严查工作作风。围绕脱贫攻坚工作,对责任部门、乡镇(街道)干部和驻村扶贫工作队的作风纪律开展重点督查。1至9月,全市共开展各类督查19次,开展乡镇干部职工“走读”专项督查6次,通报15人,通报10个单位。对109支驻村扶贫工作队547名干部在岗情况、履职情况、工作保障等进行专项检查,点名道姓通报23名不在岗干部。

严肃执纪问责。严格执行《云南省驻村扶贫工作队队员召回办法(试行)》《宣威市驻村扶贫工作队管理办法》,落实工作队员考勤、考评、群众监督评议、召回等制度,切实加强对驻村工作队员的日常管理。宣威市根据工作队员评测考核情况,共召回驻村扶贫工作队员13名(其中因工作需要正常调整5名,因身体健康状况正常调整3名,季度综合测评末5名),对召回的季末综合测评末5名驻村队员进行诫勉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