麒麟区:提升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水平

发布时间:2016-09-28 07:55:56   来源:曲靖市纪委

麒麟区从工作平台建设、明确职责权限、强化业务培训、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强化绩效考核等方面入手,扎实推进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建设,确保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想监督、能监督、敢监督、会监督”。

抓工作平台建设,做到保障标准化。制定《麒麟区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民主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各镇(街道)结合本地实际切实加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平台建设,按照“八有”标准不断加强所辖村(社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确保了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有平台、运行有保障。

抓工作职责权限,做到权责明晰化。制定《麒麟区镇(街道)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管理办法(暂行)》,加强对全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的管理,各镇(街道)围绕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监督谁、怎么监督”的问题,采取下发文件、召开会议、举办专题培训等多种方式,明确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权利义务、工作职责、工作纪律、监督内容、监督程序等。

抓具体工作培训,做到业务熟练化。采取举办业务培训班集中轮训、选派人员走下去分散培训、召开季度汇报会以会代训等多种形式加强对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的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提高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的履职能力。今年5月对全区148名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就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村(居)务监督委员会职能职责、三资管理基础业务知识和工程建设各环节监督要点进行了专题培训,通过培训,极大提高了履职能力,为今后全区的村级民主监督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抓规章制度建设,做到运行规范化。各镇(街道)按照“党委统一领导,纪委组织协调和牵头主抓,组织、民政、农业等部门积极参与,村级具体负责落实”的工作机制,在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中建立了学习培训制度、工作例会制度、工作报告制度、工作台账制度、工作评议制度、工作考核制度、维权救助制度、工作保障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村务监督委员会运行逐步规范化、制度化。

抓绩效考核奖惩,做到履职常态化。每年由各镇(街道)纪(工)委制定具体考核办法,分上半年、下半年两次进行考核。通过听述职、检查台账、民主测评、走访群众等方式对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履职情况进行考评,考评结果向村民公布,并作为评先创优、发放岗位补贴的依据。同时,加强对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特别是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的监督管理,对不作为、乱作为或违纪违法的,视情节轻重,严肃追究责任或按照规定予以罢免。近年来,3名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1名居务监督委员会副主任因不作为、乱作为被给予了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