丘北县纪委结合工作实际,切实强化对纪律审查工作的监督管理,提高办案效率确保案件质量,为纪律审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坚强保障。
严格案件报表报送制度。案件统计是案件监督管理的基础性工作,要求各乡镇纪委和部门纪委(纪检组)务必全面、准确、及时报送案件统计资料,不得迟报、虚报、瞒报、漏报和伪造篡改统计资料,并在每月规定时间内及时将当月案件报表报送县纪委案管室。
坚持集体排查制度。对案件线索组织定期集体排查和急件随时排查,并对案件线索进行综合分析评估,弃伪存真,然后召开集体排查会议进行综合研究,分管领导根据会议讨论结果签署排查意见,部署排查工作,有效地防止案件线索源头的流失。
加强跟踪督办力度。对县纪委下转乡镇纪委、部门纪委(纪检组)查办要结果的信访件和责成立案的案件,采取发函督办、电话督办、调卷督办、派人督办、通报情况等方式,加大督办、催办力度。同时通过信访、案管、案检、案审通力协作,对督办案件的办理结果及立案案件进行审核把关,做到事事有交待,件件有着落,确保当年无积案。
对案件进行科学分析。针对一个时期内违纪违法案件发案的部门、行业、层次、案件数量、性质、特点、原因等进行科学分析,有针对性地提出应对措施和整治策略,并对案件特点、预防对策等方面进行调研,研究案发的规律、原因、特点,找准症结,提出健全制度、强化监督、加强教育等意见建议,充分发挥组织协调、服务决策、服务办案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