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责任状”为纪律审查加上“安全锁”

发布时间:2016-09-19 07:41:11   来源:德宏州纪委

畹町纪工委与市纪委签订纪律审查安全责任书

“安全无小事”,一直以来,瑞丽市纪委始终把纪律审查安全放在第一位,牢固树立“没有安全就没有纪律审查,违反纪律审查纪律就是违反政治纪律”的思想,把“零”违纪、“零”事故、“零”投诉,作为目标,确保纪律审查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近日,市纪委召开纪律审查工作会,及时总结和部署纪律审查工作并与委局各办案部门负责人、各派出纪工委、乡镇(农场)纪委分别签订了《纪律审查安全工作责任书》共20份。

责任书以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等为主要内容,明确了第一责任人、重要领导责任、直接领导责任、直接责任等责任主体,把安全工作具体到岗、责任到人,并将纪律审查安全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体系和业务工作考核体系,作为干部奖惩、提拨、任用、交流的重要依据,实行一票否决制。

“根据内设机构改革后的分工情况签订纪律审查安全工作责任书,目的是要求安全工作全覆盖无死角,在消除纪律审查空白区的同时,更要确保无事故。”分管纪律审查工作的副书记一再强调,“绷紧纪律审查安全这根弦是文明安全执法的表现,更体现了执法机关的人文关怀。”

20家签订纪律审查安全责任书的单位均承诺将严格按照责任书要求做好安全预防工作,以铁的纪律将安全工作贯穿到纪律审查工作的全过程。(杨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