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临翔区进一步加大对脱贫攻坚专项纪律检查,认真谋划,突出“精、准、实、严”抓实脱贫攻坚专项检查。
精,即是部署精密,力量精干。围绕《临翔区实施328工程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意见》,对脱贫攻坚专项纪律检查进行精密部署,制定临翔区2016年脱贫攻坚专项纪律检查工作方案,由区纪委、区监察局班子成员分别担任组长,抽派29名干部组成5个督查专项纪律检查工作组,对《中共临沧市临翔区委办公室贯彻落实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近期脱贫攻坚重点工作责任分解方案》中涉及的25项内容以及各个阶段的工作重点实行全程跟踪督促检查。
准,即是定位准确,重点突出。把纪律挺在前面,结合“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集中整治和“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做到突出重点,统筹推进,把重点目标锁定在2016年要脱贫出列的19个贫困村,围绕脱贫资金、干部作风、工作落实、工程推进、民房建设、产业发展、贫困户增收等事项,实行全过程、全领域、全要素督查检查。
实,即是实事求是,直面问题。重点检查脱贫攻坚工作中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驻村扶贫干部遵守工作纪律情况;是否存在“不会为、懒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作风问题;是否存在欺压群众、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是否存在以权谋私、利益输送、贪污受贿的问题;是否存在扶贫工作领导责任制履行不到位,导致违纪违法案件发生的问题;是否存在弄虚作假或违背群众意愿,造成财政资金浪费、低效的问题;是否存在相关责任人员失职渎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造成扶贫资金、项目、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严,即是执纪严格,不徇私情。切实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脱贫攻坚工作中违规违纪问题“零容忍”,做到快查快处并通报曝光。坚持“一案双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严重违纪违规案件既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既追究主体责任,又追究监督责任。2013年以来,全区共查处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案件16起,处理19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