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东县纪委充分发挥再监督职能,成立专项监督检查组,以经常性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全程跟踪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和纠正脱贫摘帽工作推进中存在的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等腐败问题和工作措施不到位、进展缓慢等懈怠行为,确保扶贫摘帽工作按期完成。
盯紧第一责任人。加强对扶贫摘帽的第一责任人的监督,盯紧各乡镇各部门资金拨付、项目推进、经费保障、驻村工作队员管理等环节,对帮扶资金拨付不及时、扶贫项目推进迟缓、驻村工作经费保障不到位、驻村工作队员管理不严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视情节进行约谈、问责直至组织处理,涉及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盯紧驻村工作队。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强对驻村工作队员的监督,在检查中发现对工作不熟悉、不投入和不履职、不作为以及吃拿卡要等不廉洁行为的驻村干部,一律召回,并采取一票否决,取消当事人和所在单位当年的评先评优资格。
盯紧自身责任田。对县纪委挂钩包帮的2个村136户贫困户,除派出强有力的驻村工作队员外,以1+X的方式,即一个干部对应帮扶3至4家贫困户,除落实好省市县相关扶贫政策的基础上,采取再向上级争取一点、单位再拿出一点、干部职工再捐助一点的方式,确保自身“责任田”按期脱贫。
盯紧资金保安全。联合财政、审计、税务等部门,全程对扶贫资金拨付审批、分配公示、使用管理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扶贫资金拨付到哪里,监督的触手就延伸到哪里,及时纠正和处理资金管理使用中的问题。对资金使用过程中挤占挪用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一律从严处理,确保扶贫资金安全规范使用。
盯紧项目保进度。建立精准扶贫项目建设责任人制度,即公路、水利、民房、产业扶持等每一个项目,都有一个相对应的责任人,责任人对项目的施工质量、项目推进、资金使用等建立台账,担负全部责任。县乡纪委履行再监督职能,深入村组项目实施地,通过查阅档案资料、查看到户项目实施情况和走访群众等形式,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对涉及到扶贫摘帽项目和资金“雁过拔毛”式的腐败,无论金额大小、情节轻重,一律立案查处。(刘仕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