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县治,天下安;基层治,百姓安。近年来,嵩明县纪委把狠抓基层反腐作为提升群众获得感的重要抓手,进一步规范村组干部权利,创新“微权力”监管,让权力的“末梢”没有腐败的可乘之机,对“小官巨贪”“小官巨腐”等涉纪涉腐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
为更好的监督村干部权力运行情况,印发了《嵩明县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实施意见》,并选取杨林镇作为试点,强化监管,严格执行各项财经纪律,严把票据关、收入关和支出关,不断巩固深化村组“三资”代理监督服务,努力做到100%村账进“三资”中心,从源头上堵住了收入漏洞。研究制定包括财务管理预(决)算、现金管理、票据管理、财务审批、结报账制度等十项三资管理制度,有效保障了农村集体资金使用安全;取消小组备用金和接待费报销,有效控制了村组三公经费支出,避免了乱取备用金、小组乱报伙食账以及私设小金库等违纪违规行为发生。上半年,杨林镇会议经费支出较去年同期减少13%,“三公”经费较去年同期减少7.5%。
同时,县纪委持续释放高压惩腐的信号,时时更新和通报纪律审查情况,形成震慑,牢固树立“莫伸手,伸手必被捉”的理念。据统计,1至8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92件。同比增长135.9%。从处置方式看(同一问题线索多次处置的多次计算),共计175件次。其中,拟立案27件次,初步核实27件次,谈话函询56件次,了结65件次,占37.14%。党纪轻处分13人,党纪重处分8人,开除党籍并移送司法2人。三镇一街道等基层纪检组织共立案14件,其中嵩阳街道4件,小街镇纪委3件,杨林镇纪委4件,牛栏江镇纪委3件。8次通报村组干部涉纪涉腐的典型案例35起55人。
“‘蛀虫’虽小,危害极大。对权力没有敬畏之心,对纪律没有遵从意识,肆意啃食群众获得感的村组干部,绝不姑息,以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在全县范围内点名道姓进行通报,以儆效尤。”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在三镇一街道纪委书记座谈会上表示。 (陈永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