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景东县纪委召开专题学习会,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的通知》,并要求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学习领会《意见》精神实质,严把干部提拔“三关”,切实做到“失责必究,问责必严”,防止干部“带病提拔”。
严把教育培训关,源头预防。采取举办培训班、廉政党课和廉政谈话等方式,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党规党纪教育、警示教育和财经纪律教育等廉政教育,特别是把廉政教育作为提拔前和提拔后的必修课,抓牢抓实,不断提高新提拔干部的廉政意识和自律意识,从源头上预防“带病提拔”。
严把纪律审查关,强化监督。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落实“凡提必审”的要求,党风政风监督室、纪检监察室和信访、案审等相关科室密切配合,在纪律审查、来信来访等方面资源共享,严把新提拔干部的纪律审查关。同时,严格审查新提拔干部的廉洁自律情况、个人报告事项、干部档案等事项,不让“带病”的干部蒙混过关,筑牢纪律审查的“防火墙”,防止干部蒙混过关,“带病提拔”。
严把责任追究关,失则必究。建立健全干部选任责任倒查长效机制,进一步明确党委(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组织人事部门承担直接责任,纪检监察机关承担监督责任。坚持“谁推荐谁负责”“谁考察谁负责”“谁审查谁负责”的权责原则,形成以责任追究倒逼责任履职,进一步增强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政治自觉,规范选人用人,坚决把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要求落到实处。(景东县纪委 刘仕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