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楚雄市纪委监察局在执纪审理工作中,坚持不偏袒、不动摇、不宽软、不过头、不唯上,始终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确保了案件审理质量。2015年以来,市纪委监察局处理的36件违纪案件中没有党员干部因错处、失公、不当而申诉的情况发生。
坚持“实事求是”不偏袒。在审理共同违纪、单位违纪或集体违纪类案件中,充分审核不同违纪对象在同一违纪事实中所起作用,一把尺子划分违纪责任,不搞“查此不查彼”,不偏袒任何级别责任人。
坚持“纪律面前人人平等”不摇摆。在一定时间内审理的同类违纪案件中,一把尺子定性,不摇摆移动,不搞“看人下碟”,确保定性量纪协调一致。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不宽软。在审理下级纪委报审的违纪案件或在征求审查对象党组织意见中,不跟随相关党组织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处理建议,而是一把尺子量纪,严格执纪,避免“橡皮筋”现象。
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不过头。在审理各类违纪案件中既严格执纪,又以治病救人为初衷,依据《党纪处分条例》的规定恰当的处理,使受违纪党员认识到错误并吸取违纪教训不再违纪,防止处分越重越好的倾向。
坚持“民主集中”不唯上。审理人审核具体案件中始终以事实为依据,以纪律为准绳,坚持“疑错从无,错罚相当”等原则,不搞“看风头、看来头、看领导点头、摇头还是皱眉头”或“先定后审”“以言代纪”,对党员干部的处理意见始终由集体审议作出。 (朱家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