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连:建立健全容错免责和澄清保护机制 支持改革创新履职担当

发布时间:2016-08-17 07:35:56   来源:普洱市纪委

近日,孟连县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容错免责和澄清保护机制支持改革创新履职担当的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把规范党员干部行为与为党员、干部改革创新营造宽松环境结合起来,把加强对干部的监督与信任干部、保护干部、激励干部结合起来,激发、保护广大党员、干部改革创新的积极性,努力在全县上下营造“敢于负责、敢于担当、敢于突破”的良好氛围。

《办法》指出,单位或党员、干部在干净高效干事、履职担当、改革创新创业过程中,对出现失误或过错,本应给予相应处理,但因达到尽职尽责要求,能够获得责任减轻或豁免的,对其从轻、减轻甚至免予问责或处分;对受到诬告的,及时给予澄清,保护敢于担当的干部。并坚持“支持实干,鼓励创新;实事求是,区别对待;严肃追责,宽容失误;客观公正,注重效果”四项原则。

《办法》)规定,对符合属于不可抗力导致的;因法律、法规修改或因政策界限不明确、政策调整等原因导致的;因经验不足初犯,情节不严重,或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有利于改革创新、有利于发展大局的;无失职行为等条件的,可申请作出容错免责处理。对经确定予以容错免责的单位和个人,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廉政审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追责问责以及追究党纪责任5个方面予以从轻、减轻甚至免予问责或处分。并采取及时消除负面影响、严肃查处诬告行为、实行审理助辩3种方式帮助澄清事实。

《办法》强调,在实施容错免责和澄清保护机制的同时,必须坚持原则和底线,坚决反对消极腐败,防止容错免责变纵容、澄清保护变庇护,防止出现明知是乱折腾却一意孤行、将错就错的“错试”行为,明显是问题线索却泄密庇护的行为。严禁打着改革创新旗号搞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严禁借澄清保护干事对举报者打击报复。对借改革创新之名徇私舞弊、贪污受贿、假公济私以及严重侵害群众利益、对举报者打击报复。对借改革创新之名徇私舞弊、贪污受贿、假公济私以及严重侵害群众利益、对举报者打击报复等行为坚决予以从重惩处。(邓声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