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施脱贫攻坚工作中,楚雄市坚持问题导向,重点围绕对象、目标、任务、措施、责任、投入、帮扶、考核“八个精准”和“六个到村到户”的总体要求,认真查找脱贫攻坚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严把扶贫资金管理、项目运行、资源调配等关键环节,切实发挥扶贫项目、资金最大效益。
落实“两个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认真抓好“两个责任”及《问责条例》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健全扶贫管理运行机制,从严落实督查制度,层层压实督查责任,确保脱贫攻坚推进到哪里,监管就跟进到哪里。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扶贫工作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层层签订责任书,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各级各部门任务明确、履责有依、问责有据,做到年初有安排部署、季度有责任督导、年终有检查考核,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形成了“主要领导抓总、分管领导管线、牵头部门抓块、职能部门包项”的工作格局。
加强宣传教育,筑牢党员干部廉洁自律防线。把反腐倡廉作为市镇村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干部、重点岗位人员的教育培训重点,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开展坚决纠正和防止“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集中整治,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党委实施办法及市委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问题,坚决防止各级干部违反廉洁纪律的情况发生。充分发挥省、州廉政文化示范点和楚雄市紫溪彝村莲花廉洁文化主题广场示范带动作用,努力在全市营造绝对忠诚、务实为民、团结民主、清正廉洁的工作氛围。
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资金使用及干部管理。认真落实《云南省对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扶贫资金坚持“专账管理、封闭运行”,每季度组织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进行一次脱贫攻坚纪律专项督查,对督导内容列出问题清单,督促责任落实。认真落实“三重一大”确保扶贫项目实施、资金拨付等公平公正,相关事项及时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把脱贫攻坚廉洁纪律落实情况纳入干部述职述廉和专项检查的重要内容,以“四项谈话”为抓手推动党员干部纪律作风转变,建立末位约谈机制,推动廉洁责任落实。
把纪律挺在前面,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以发生在扶贫系统的腐败案件为反面教材,组织全市党员干部特别是扶贫系统干部认真学习党规党纪知识;畅通群众监督举报渠道,广泛收集问题线索,严把扶贫项目实施、资金申报、审核验收和报账审核关,重点查找和解决党员干部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问题,严肃审查和惩处,切实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切实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使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党员不可逾越的“红线”。
目前全市2个贫困乡镇、18个贫困行政村、383个贫困自然村和23690贫困人口的扶贫整乡(村)推进、扶贫到户贷款、农村公路和饮水工程建设、农村危旧房改造、退耕还林和生态效益补偿等项目健康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