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充、探、施、掌”落实会议精神“不打折”

发布时间:2016-08-17 07:33:40   来源:玉溪市纪委

为确保贯彻落实全省州市纪委书记座谈会精神不缩水、不打折、不变样,新平县采取“充、探、施、掌”齐上阵措施,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

勤用“充电宝”。接“天线”:要求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党纪党规和业务知识,关注网络、微信公众号、传阅文件等,勤用“充电宝”,及时充电蓄电。召开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集中学习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中国共产党问责办法》、王岐山在《人民日报》发表的署名文章、全省州市纪委书记座谈会精神和市纪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暨上半年工作汇报会精神,汇编、发放学习资料200余册。接“地气”:召开现场办公会,组织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现场观摩“小微”工程规范化管理,2个乡镇作现场交流汇报,搭建互相学习借鉴平台,共同提升工程管理水平,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举办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培训班,开设六个专题,邀请市纪委有关同志围绕单项主题举办专题讲座,提升履职专业水准。

点亮“探照灯”。开展纠“四风”回头看,促作风持续根本好转。下发文件要求,明确工作分工和重点任务,严明纪律要求,严肃违规惩戒等,向各级各单位派发“任务单”、标记工作重点“符号”、列出时间“进度表”、划定纪律规矩“红线、底线”。抓紧抓实机关纪律作风建设。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和作风问题新动向、新特点,以点带面,抓早抓小,严格纪律要求,突出问题导向,让9个督查组22名领导干部“动”起来,持续开展明察暗访,使作风建设新常态成为党员干部行为准则。强化专项纪律检查。整合纪检监察和人大、政协、督查、政府部门业务监管等方面力量,统筹融汇专项纪律检查和其他监督检查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统一实施、加快频次、随机查访、个别访谈、民主评议,聚焦脱贫攻坚等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着力发现、解决影响改革发展纪律作风问题。发挥纪检监察巡察作用,派出4个综合巡察组,对县直单位和乡镇实施常规巡察7项、专项巡察6项,聚焦巡察内容、精准发现和解决问题。

当好“施工队”。在2016年上半年立案审查8件9人、回访教育3名受处分人员,按期恢复党员权利的基础上,统一标准、严格要求,对纠“四风”回头看和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一寸不让,予以通报曝光。对专项纪律检查、纪检监察巡查、信访举报和群众投诉等渠道中发现的案件线索,按纪检监察案件线索五类处置方式予以严肃处置。纪律审查和查信办案,坚持“纪法分开”,注重“纪法衔接”,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照《纪律处分条例》六大纪律规定要求,针对被审查对象不同违纪性质、情节和认错态度等,区分情形,对照不同分类处罚和处理标准,予以严肃惩戒和处理。

当好“掌门人”。推动“两个责任”落地生根,县乡纪委研究落实“两个责任”办法措施,通过责任分解、责任检查、责任考核、曝光典型问题、“一案双查”等,强化压力传导、工作落实,协助党委做好反腐败组织协调,形成反腐合力,推动党委把主体责任扛稳抓牢做实。推动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配齐建强基层纪检委员队伍,建立完善责任追究和典型问题通报制度,定期曝光违纪问题,聚焦基层突出问题,推动正风肃纪要求向乡镇(街道)党(工)委、村(居委会)支部延伸,把监督责任和压力传导到乡镇(街道)。加强自身建设。探索建立纪检监察室“总承包”机制,拟定出台《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县纪委派出纪工委书记、副书记和派驻纪检组长、副组长提名考察办法》《县管企业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推进组织制度创新,建立纪检监察室负责联系乡镇(街道)和县直部门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机制,明确纪检监察室与各派出机构、乡镇(街道)纪(工)委职能定位,理顺关系,加强对纪检干部的教育管理,提升综合素养、履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