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德:“三到位”提升纪律审查工作保障水平

发布时间:2016-08-15 17:03:14   来源:临沧市纪委

近年来,永德县坚持把纪律审查工作作为推进“三转”的重要抓手,通过保障办案经费、配备办案设备,加强办案场所建设等措施,夯实纪律审查工作基础,提升纪律审查工作保障水平。

办案经费保障到位。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纪检监察机关办公经费预算标准参照当地政法机关预算标准核定,专项办案经费纳入财政年度预算,足额拨付。出台《永德县乡镇纪委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查办案件工作考核及办案经费补助办法(试行)》,区分“线索由被考核单位在监督检查工作中或信访举报中发现,经被考核单位直接进行初核并立案查处的”、“线索由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被考核单位直接初核或协助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进行初核,并由被考核单位立案查处的”、“线索由公检法移送或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初核后转被考核单位立案查处的”等不同情况给予办案经费补助。

办案装备配备到位。修建专用机房,建成开通了纪检监察专网,安装了新版信访信息管理系统,配备条码打印形机、条码阅读器,扫描仪等专用设备,确保了信访件的处理和管理更加系统、规范和科学。为各办案科室配备了微型摄像机、照相机、录音笔、打印机等办公办案设备,实现了办案工作的调查取证、信息存储传输、立卷归档电子化、数字化,显著提高了办案质量和办案速度。近三年来,累计投入办公办案装备配备保障经费82.2万余元。

办案场所建设到位。根据《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场所建设指导意见(试行)》精神,今年6月,建成了标准化谈话点。新建成的谈话点占地面积390.7平方米,建筑面积456平方米,分为办案区和工作区两部分,内设谈话室、监控指挥室、案管资料室、医务室、办公室、会议室、休息室、值班室和后勤保障室。严格按省、市纪委标准化谈话室建设要求,对谈话点内3个谈话室的墙体、门窗、电源等进行软包处理,安装监控系统,实现实时同步录像、录音、存储、检索等功能。同时,配备符合标准的谈话桌椅、安检门、应急电源、消防器材等设备,为确保安全文明办案提供了基础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