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党员干部违纪违规案件19件21人,审结17件19人,其中科级别干部1人1件,村组干部12件13人,普通党员及干部4件5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7件19人,其中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4人,党纪重处分15人……”今年以来,江川区层层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查办基层农村群众身边的党员干部违纪案件为重要抓手,不断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有效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突出一个“规”字,制定出台工作制度。制定出台《江川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意见》,层层分解任务,为查办发生在农村群众身边的违规违纪行为奠定了制度基础。
突出一个“压”字,交任务压担子。要求各乡镇(街道)年内必须实现自办案件零突破。完不成任务的,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必须向区纪委常委会说明情况,作出检查。
突出一个“宽”字,畅通问题线索渠道。从“五级联动平台”、群众举报、专项巡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专项纪律检查等过程中收集问题线索,有效拓宽了问题线索来源。
突出一个“精”字,认真研判问题线索。坚持问题线索分析会制度,定期召开问题线索分析会。从反映事实、现有证据、查证可能、违纪性质、立案准入、成案可能、立案时机等方面对问题线索进行认真研判。落实线索大起底要求。清理了近年来积累的党员干部违纪问题线索 14件,并按线索处置要求作出了分类处理,实现了动态清零,有效防止了“吃线索”情况发生。
突出一个“快”字,聚力开展案件调查。充分发挥区委反腐败协调作用。整合乡镇纪委、公安、检察、审计人员力量,把握时机,科学分工,加快案件调查进程。
突出一个“准”字,确保案件审理质量。适时采取案审室干部提前介入方式,用案件审理思维指导案件调查工作,矫正调查方向,明晰查办重点。案审室针对案件调查中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等情况向纪检监察室提供“补充调查清单”,确保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坚持案件集体审议制度,未经集体审议的案件不提交监察局长办公会、纪委常委会讨论。
突出一个“带”字,帮助指导乡镇开展纪律审查工作。县纪委书记及分管副书记及时听取乡镇纪委有关案件查办工作汇报,帮助其明确办案工作思路,确定调查重点;集中精兵强将,与乡镇纪委干部混编若干调查组,推动调查短平快,抢抓战机求突破。坚持乡案区审制度,提高区(镇、街道)案件审理能力。
突出一个“教”字,发挥案件治本功能。坚持一案双报告制度,认真分析每一件案件发生的原因,并向发案单位提出堵塞漏洞的意见建议。收集全区纪律审查情况,将其吸纳到“两学一做”、村组干部培训班中,安排纪委常委班子成员巡回讲授。上半年,纪委常委班子成员为联系乡镇(街道)、村组干部培训班、挂钩村、公安、人社、财政等部门讲授廉政党课11次,起到了查办一批案件,教育一批干部的积极作用,较好地发挥了查办农村党员干部违规违纪行为的治本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