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扶贫资金、项目投入力度的不断加大,各项工作深入推进,风险越来越高,为切实防范扶贫开发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风险,龙陵县严格把好“四关”,加强扶贫领域风险防控,确保扶贫资金、项目、人员安全。
严把贫困户“进退”关。贫困户的纳入和退出严格按照“五查五看”和“八有四无一超一受益”确定,通过有效、合规的程序,把真正的贫困户识别出来,已脱贫的贫困户及时退出,确保贫困户“进退”真实准确。今年以来,全县在建档立卡“回头看”工作中,共调出不符合建档立卡条件对象人员103户327人,退出达到脱贫条件贫困人口2327户8598人,采取“八评法”新纳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215户8925人,截至目前,全县共有剩余建档立卡贫困人口8588户31018人。
严把扶贫项目“评审”关。2016年以来,龙陵县开始实施扶贫开发责任、权力、资金、任务“四到县”试点工作,县政府制定并严格执行《龙陵县农村扶贫开发工作“四到县”实施办法(暂行)》,按照“乡申报、县审批、报备省市”的原则,及时成立了由扶贫办、财政局和涉及相关行业的管理和技术人员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对扶贫项目进行评审,做到了政策规定不变,项目质量不减,确保扶贫资金、项目聚焦贫困乡、贫困村、贫困户。同时在评审过程中,严格执行《云南省公务员参加各类评审活动若干规定(试行)》,不向参评的公务员及参公管理人员发放项目评审费,确保项目评审风清气正。
严把扶贫资金“使用”关。为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管理,充分发挥扶贫资金使用效益,避免扶贫资金在管理使用过程中发生的各种风险,龙陵县根据《云南省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云南省开展扶贫开发目标、任务、资金、权责到县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制定了《龙陵县扶贫资金风险防控制度》,严格扶贫资金的拨付程序和使用规范,切实加强对扶贫资金的风险防控,确保干部职工在脱贫攻坚工作中不碰扶贫资金“高压线”。
严把扶贫措施“落实”关。为确保2018年全县实现“脱贫、摘帽、增收”目标,龙陵县出台了《关于举全县之力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的意见》以及“挂包帮”“转走访”工作、扶贫开发脱贫增收、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加强扶贫开发动态化管理、贫困乡贫困村贫困户退出工作等实施方案,形成了“1+5”文件体系,同时,选派117个帮扶单位挂包120个村(社区),组织县内70家企业及26个专业合作社定向帮扶60个村(社区),安排8759名干部职工与13698户贫困户(含2014年、2015年脱贫退出人员)结成帮扶对子,向33个贫困村选派33支驻村扶贫工作队202人。为确保各项扶贫政策措施落实到位,防止各乡镇、各挂包单位及驻村工作队员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假作为,龙陵县成立了由纪委牵头、扶贫、财政、审计等相关单位组成的监督检查组,定期不定期对各项扶贫措施落实情况、工作纪律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今年以来,共开展扶贫专项监督检查6次,交办事项281项,发出红色预警事项48项,有力地推动了全县的脱贫攻坚工作,促进了贫困群众增收致富。(花家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