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洱县制定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容错免责和澄清保护机制支持干部改革创新履职担当的实施意见(试行)》,在脱贫摘帽工作的关键时期,激发了全县党员、干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激情和干劲。
容错免责和澄清保护机制对单位或党员、干部在改革创新履职、干事创业过程中,主观上为公为民,客观上尽职尽责,但未达到预期效果,或造成负面影响和损失的(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除外),只要符合相应情形,即可申请容错免责处理。对涉及改革创新的信访举报查无实据或有轻微违规行为但不够追究纪律责任的信访问题及时消除负面影响。对恶意中伤、干扰改革创新或持续上访造成恶劣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严肃查处诬告行为。
今年,宁洱县又被列为普洱市第一个脱贫摘帽县,扶贫攻坚脱贫摘帽工作没有现成的经验模式可借鉴,只能摸着干、探索干,一些举措需要边探索边完善。在这个关键时期,只有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积极作为、不惧风险,敢于担当、善于创新,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干事创业上,把时间和精力集中到项目推进上,把责任和使命落实到宁洱发展上,才能紧紧抓住历史机遇,推进宁洱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容错免责和澄清保护机制,把加强对干部的监督与信任干部、保护干部、激励干部结合起来,激发、保护广大党员、干部改革创新的积极性,一定程度上破除了在一些党员、干部中存在的怕失败、怕出错、怕担当、怕诬告陷害的思想和不敢闯、不敢试、不作为、慢作为等现象,给予党员、干部大胆、创新开展工作更多的信心和勇气,在全县上下营造了“敢于负责、敢于担当、敢于突破”的良好氛围。(姚学文 李晓君)